各級團組織:
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以下簡稱“推優”),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為保持和增強共青團的政治性、先進性、群衆性,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共青團“推優”工作,有效提升青年黨員質量,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章程》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共青團推優入黨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結合我校實際,校團委将于近期在全校開展推優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1.年滿18周歲,具有我校在讀學籍;
2.已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
3.至少有一年以上團齡。
二、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上先進。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高揚理想信念旗幟,堅定共産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定對黨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違背黨中央精神的錯誤言行,積極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堅持傳播黨的政策主張,主動面向身邊青年開展思想引領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進。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精神,積極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帶頭倡導良好社會風氣。積極錘煉高尚品格,踐行和倡導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主動成為注冊志願者,積極參加志願服務。主動成為網絡文明志願者,積極參與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積極聯系青年,熱心幫助他人。
3.發揮作用上先進。勵志勤學、敏于求知、增長才幹,不斷提高與時代發展和事業要求相适應的素質和能力,做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愛崗敬業,腳踏實地履職盡責,立足崗位争先創優。勇于到條件艱苦的基層、國家建設的一線、項目攻關的前沿經受鍛煉,艱苦奮鬥。有探索真知、求真務實的态度,在立足本職的創新創造中不斷積累經驗、取得成果。積極參加團組織的活動,對團組織交給的工作認真負責,積極為團組織工作出謀劃策,在團員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執行紀律上先進。積極向共産黨員标準看齊,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決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範遵守團章團紀,認真執行團的決議,自覺履行團員義務,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團的活動。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優先條件:
1.獲市級及以上榮譽稱号;
2.在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競賽、學術競賽、體育競賽、文藝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在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4.獲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等校級榮譽稱号;
5.獲校級及以上各類學業獎學金;
6.本科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成績合格者。
三、推優比例
總體推優名額不超過各學院團員總數的5%(包含研究生)
(退伍同學參與推優不占用推優名額)。
各年級建議推薦比例:
大二年級10%(每班建議推優名額不超過3人);
大三年級4%(每班建議推優名額不超過1人,菁英班、卓越班每班建議推優名額不超過4人);
大四年級1%;
大一年級不建議推優;
(各年級比例一般不能調整,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學院向校團委說明情況,經校團委同意後方可進行微調)。
四、推優流程
1.清點參加“推優”大會的團員人數,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團員到會方可進行,大會應有輔導員或者班主任到場指導和監督;
2.團支部委員會介紹“推優”候選人情況,候選人從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發揮、紀律執行等方面進行自我陳述,重點介紹入黨動機和接受培養教育的體會認識;
3.參會人員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民主評議,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團員數的1/2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團支部委員會根據投票情況,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确定“推優”對象,填寫團支部“推優”大會情況報告(附件1),報所在學院團委審批;
5.“推優”情況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異議可向上級團組織反映。
五、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
1.9月23日—24日:學院團委向本學院輔導員、各支部部署安排本學期“推優”工作和“推優”名額。
2.9月25日—10月9日:輔導員組織支部“推優”工作。支部委員會在輔導員指導下參照上述要求進行候選人提名。輔導員召開團員“推優”大會,根據分配名額,通過無記名投票産生推薦名單。
3.10月10日—14日:各支部将推薦名單彙總至學院團委,并将《團支部“推優”大會情況報告》(附件1)交至學院團委。
4.10月15日—19日:各學院團委對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由學院團委組織調查核實,并報學院黨委(黨總支)審核後做出相應調整。公示期滿後,學院團委在同級黨組織指導下召開團委書記班子會議,審議同意後名單電子版于10月20日12:00前報校團委審批。學院組織填寫《bevictor伟德官网共青團組織推優表》(附件2),并上報《bevictor伟德官网“推優”名單彙總審批表》(附件3),各一式兩份,紙質版檢查無誤後于10月25日16:00前交至校團委組織部(臨港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101室)。
5.10月21日—25日:校團委對各學院“推優”名單進行公示,召開團委書記班子會議,對名單進行審核。
六、工作要求
1.“推優”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黨團銜接原則,堅持防止和杜絕在“推優”工作中片面追求數量而降低質量的不良傾向。
2.學院黨組織要加強對本學院“推優”工作的指導。指導學院團委根據“推優”具體要求和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合适的“推優”實施方案,組織協調團支部開展,确保“推優”工作有序穩妥進行;及時審核學院“推優”名單,對不合适的情況及時作出調整。
3.學院團委應在學院黨組織的指導下,加強“推優”工作的謀劃、統籌和指導,及時想本級黨組織和校團委報告“推優”工作情況;加強對團支部開展“推優”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并将其列為團支部的日常考核和年度創優評優的重要内容。